新国标下的危废标识及管理要求 法律分析:新国标下的危险废物标志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制作,并由有资质的危废管理单位统一印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四条产生、收集和贮存各类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本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情况及风险防范措施进展状况;负责危险废物登记工作的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在危险废弃物处理方面,巴洛仕集团具备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危险废物现场减量化等技术一站式解决危废处理行业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