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巴洛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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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4:16:30

海上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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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海上危废和固废的判定标准 危险废物和固体废弃物分为两种:第一种,为工业性污染废渣;第二种,危及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按照其产生方式可以划分如下:

  1、一般是指对在海面上发现并实际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是其他具有危害性的物质。

  2、按所处位置可划分,即从陆上运输至岸上的货物(包括液体或气体),也叫危险废物;如矿山尾矿等产生的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物品和含传染病病毒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污泥以及各种类型的农药及其副产品的残留液。

  3、一般指由船舶直接运抵港口进行焚烧处置的废料。(一)生活垃圾(主要是厨余剩饭菜和其他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垃圾);

  二)、医疗废物(主要包括血液制品、药物原料制剂和药品制造业排出的生活垃圾)。 (三):非食用类固体废物、半固态废物(包括包装材料中未列入危险废物名录的容器装卸搬运的油漆桶和其它塑料瓶子、纸板和玻璃器皿、金属氧化铝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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