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巴洛仕集团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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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12:04:4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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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为根据GB5085.1-2008发布,并于2002年11月30日施行。该名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财政部共同制定。本名录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产生的列入危险废物管理的其他行业(不含固体废物),以及从事其它有毒有害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本名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和反应性的化学品和物品等物质。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按照其主要特征分为八大类:(1)HW03含有机溶剂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半导体材料)、有机过氧化物及卤素树脂、聚合氯化铝、硅油/石蜡、甲基叔丁基醚、环己胺、三乙醇胺类化合物;(2)HW08染料工业废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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