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巴洛仕集团 31
在线咨询广告
2023-12-23 22:19:47

危废间暂存规范

分享到:

  

危废间暂存规范

  危废间暂存规范 危险废物间暂存规范是根据《国家危险废弃物品名录》对危化品储存、运输等相关环节的管理要求,制定并公布的一种规定。

  一、分类收集和贮存原则

  1.在存储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1)要保证盛装液态废水应保持密封,不超过容器的容积;

  (2)液体废水中不得含有油脂类物质,如含氯酸钠等有机溶剂。

  (3)固体废物包装应当封闭严密,避免扬尘污染环境。使用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2.防止与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混放,以免引起火灾或者爆炸事故。

  3.禁止随意倾倒或堆放在有易燃性气体的场所焚烧化学试剂。

  4.实验室内产生的有害废气、废渣、污泥、烟尘以及泄漏到周围的环境空气中的粉末状可挥发性毒素(SVOC)和其他有害物质。

  针对化工残留危化品处置和危险废物处理等行业难题,巴洛仕集团拥有残留危化品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减量化以及突发危化品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专利技术。

  5.严格执行“五同时”制度:发现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处理设备且处置设施老化失效而不能妥善处理的废旧仪器、仪表和清洗用具、洗涤药品等,必须停止使用,更换滤网。

  6.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注意事项

  2.1危废罐区设立临时仓库,其主要作用是对产生危险废料和回收有用物资的重要场所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保障,确保危废罐区的安全性、卫生性和可靠度。危废桶内的材料应符合防火标准,并且必须定期清理,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备案,方能投入正常生产运转;危险废物进出库前应对危险废物登记表予以核查确认。危险废物进入车间的车辆须办理道路危险货物通行证,并由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从事运输作业。

  2.2凡属于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危废的处置项目为:

  1、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废料;

  2、经检验不合格的废塑料制品或废玻璃器皿;

  3、剧毒废弃金属、非医疗机构生产的残留放射性物质;

  4、未经专业处理擅自移动的危险废料转移至指定地点的;

  5、无特殊情况需要隔离转移的,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进行转移,不得丢入下水道、排洪沟中,应采用隔栅清扫或挖坑收容所造成的损失。

上一篇:危废间标识牌规范文件
下一篇:危险品废弃物处理公司